关于2024年度第十一批获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职员延续注册审察结果的公示
依据《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和《关于印发一建注册推行方法的公告》,与《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获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职员有关管理工作的公告》等规定,经审察,本批次获得一建临时执业证书职员符合延续注册条件人数为8人。目前住房城乡建设部网、中国建造师网上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日期为2024年11月11日。
不符合一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职员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间在中国建造师网下载填报《注册申诉表》,以书面形式提供陈述材料,经省级注册管理机构受理并加盖印章后统一报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公示期内,均可对符合一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职员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举报或反映,举报或反映的状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状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状况的,应署真实名字和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北京海淀区甘家口21号楼2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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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符合一建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条件的职员名单(8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执业资格注册中心
2024年 10 月 27 日